【摘要】根据三部委公布的《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各省(区、市)于2014 年6 月底前向社会发布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,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为非公立医疗机构,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。
【关键词】
《时代经贸》 2015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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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港工技术》 2015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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